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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Family · 05

马来西亚领养孩子 2026:JPN 登记、法院领养令与 JKM

Child Adoption Malaysia 2026: JPN, Court Order and JKM
最后核实

上面每一个数字,都在那一天对照过来源。它变,这一页就跟着变。

一句话答案

在西马有两条路:连续照顾满 2 年后到 JPN 登记事实领养(Act 253,穆斯林与非穆斯林都适用),或者 —— 只限非穆斯林 —— 向高庭或地庭申请领养令(Act 257)。不论打算走哪一条,接孩子回家后一周内都要通知 JKM。

费用
JPN 登记 RM30.00,批准后才缴;到 JPN 总部登记法院领养令 RM5.00。法院与律师费用,JPN 和 JKM 都没有公布
要多久
这些是法定最低门槛,不是办理时间:JPN 登记前须连续照顾满 2 年;法院领养令前须照顾满 3 个月,并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 JKM。JPN 客户宪章没有列出领养的办理时限
去哪里
你和孩子居住县份的 JPN 办事处(Act 253);高庭或地庭,之后经律师楼或法律援助局交到布城 JPN 总部(Act 257)
要带
孩子的报生纸、亲生父母以法定声明书表示的同意(JPN.AA07)或 JKM 的社会报告、JKM 的 Form 13、你的身份证件与结婚证件,以及住址证明

很多马来西亚家庭的领养,是一张表格都没填过的。亲戚照顾不来,孩子就交给有能力的阿姨带,大家说好 jaga baik-baik,文件的事以后再说。所谓「以后」,通常出现在某个柜台前 —— 报读学校、12 岁办 MyKad、申请护照 —— 对方要你拿出一份文件,证明这个孩子是谁家的。

要让这份文件存在,马来西亚有两条法律路线,而且不能互换:一条是去国民登记局(JPN)登记,另一条是向民事法院申请命令。哪一条适合你,要看你住在哪里、孩子跟了你多久、你和孩子各自的宗教,以及你需要这份文件替你做什么。这篇指南只用法令原文和各机构自己的官方页面,讲清楚每条路要求什么、最后给你什么,以及社会福利局(JKM)夹在中间管什么。

快速答案:在西马,照顾一名未满 18 岁的孩子满 2 年的家庭,可以依《1952 年领养登记法令》(Act 253)到所在县的 JPN 办事处登记事实领养。这条路穆斯林与非穆斯林都能走,批准后收费 RM30.00,拿到的是领养证书。非穆斯林也可以改走《1952 年领养法令》(Act 257),向高庭或地庭申请领养令,拿到的是一张新的报生纸。不论走哪一条,把孩子接到身边照顾的人,都必须在一周内通知 JKM。沙巴和砂拉越各有自己的州法令。

  • 登记(Act 253):JPN,只限西马,连续照顾满 2 年后;RM30.00;领养证书。
  • 法院领养令(Act 257):只限非穆斯林;高庭或地庭;发出命令前至少照顾 3 个月,并至少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 JKM;新的报生纸。
  • 最常被跳过的一步:接孩子回家后一周内通知 JKM —— 这是儿童法令规定的义务,不履行最高可罚款 RM10,000
  • 领养做不到的事:决定孩子的公民身份。


马来西亚领养孩子 2026:JPN 登记、法院领养令与 JKM — 办事流程画报先通知 JKMJPN 登记法院领养令

两部法令,两个柜台:哪一条适合你

两部法令都在 1952 年通过,都只适用于西马,做的却是两件不同的事。

《领养登记法令》并不「创造」领养,它只是把一个已经存在的领养记录下来。第 11 条写明,登记与否都不影响领养本身是否有效;JPN 的常见问答也说,领养孩子而不登记并不违反任何法律 —— 但登记之后,孩子和养父母就在法律上得到承认。

《领养法令》则是建立一段新的法律关系。第 9(1) 条把父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转给领养人,「as though the adopted child was a child born to the adopter in lawful wedlock」—— 视同领养人在合法婚姻中所生的孩子。 离婚后的抚养权、法院委任的监护,又是另外的程序;抚养权的规则出自哪里,可以看我们的马来西亚离婚流程

项目JPN 登记(Act 253)法院领养令(Act 257)
谁可以走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只限非穆斯林
孩子未满 18 岁、从未结婚未满 21 岁、未婚
申请前的照顾期申请前连续照顾至少 2 年命令发出前连续照顾至少 3 个月,并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 JKM
主要年龄规定25 岁,且比孩子年长至少 1825 岁,且比孩子年长至少 21 岁,除非法院认定有特殊情况
亲属21 岁,且是孩子的兄弟姐妹、叔伯舅或姑姨21 岁,且是孩子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叔伯舅或姑姨
由谁决定JPN 注册官,在聆讯中决定高庭或地庭,闭门审理
JPN 收费批准后 RM30.00到 JPN 总部登记命令 RM5.00
最后拿到领养证书取代原件的新报生纸
日后转换孩子日后可以再依 Act 257 领养经法院领养的孩子不能回头办事实领养登记

这张表里有两点最容易让人卡住。第一,西马的穆斯林家庭只有一条路,不是两条 —— JPN 的常见问答说,法院领养令只限非穆斯林申请人,而《领养登记法令》开放给所有符合资格的人。 第二,年龄差距不一样 —— 一部法令要求 18 岁,另一部要求 21 岁 —— 符合其中一部的夫妇,不一定符合另一部。

两部法令也都止步于西马的边界。Act 253 第 10(3) 条与 Act 257 第 4(3) 条,都把并非通常居住在西马的人挡在门外。 JPN 的常见问答说,住在国外的夫妇不能用 Act 253 领养本地孩子,除非养父母和孩子在马来西亚连续同住满 2 年;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则要住满法定的居住期、并持有有效旅行证件,才可以登记。 超出这些范围的跨国情况,请在开始之前先问 JPN 和律师,而不是事后才问。

在一切之前:一周内通知 JKM

这一步两部领养法令里都没有,但孩子一搬进你家就开始适用。《2001 年儿童法令》第 35(1) 条规定:任何人把孩子接到自己的照顾、看管或控制之下,这个人 —— 以及孩子原本由谁照顾的那个人 —— 都必须在之后不迟于一周内通知保护官(Pelindung)。 保护官指的是依该法令第 8 条委任的任何一名社会福利官员。

不通知就是犯法。第 35(7) 条订下的刑罚是罚款最高 RM10,000、监禁最长 5 年,或两者兼施。 如果孩子是依法院命令、或由保护官或警员依该法令安置的,这项义务就不适用。

JKM 自己的页面把这一条变成了柜台流程:

  • 到最近的县社会福利局(PKMD),用 Form 12 报告你接收了孩子。
  • JKM 调查你和把孩子交出来的人,家访并写报告。
  • JKM 满意的话,会向照顾者发出附带条件的 Form 13 —— 也可能命令把孩子交还给原本照顾他的人。

要带的副本:你的身份证、孩子的报生纸、结婚证书(已婚者)、薪水单或收入证明、亲生父母的法定声明书,以及他们的身份证(如有)。JKM 页面把这份同意书写作 JPN.A07,JPN 自己的页面则写作 JPN.AA07。

Form 13 要收好。JPN 把它列为事实领养登记的必备文件之一,并说明要先拿 Form 12 —— 在 JPN 办事处或社会福利局都拿得到 —— 然后由社会福利局发出 Form 13。 你在第一周用这份 Form 12 通知 JKM;JKM 调查后若满意,会附上条件发出 Form 13 —— 这才是至少 2 年后到 JPN 登记时会被要求的文件。

马来西亚领养孩子 2026:JPN 登记、法院领养令与 JKM — 一间空的儿童房,小床与木椅,晨光透过窗户照进来

第一条路:到 JPN 登记事实领养

JPN 对《领养登记法令》的用途说得很直白:登记事实上的养子女,也就是一个孩子在登记之前,已经连续不少于两年由某人或一对夫妇照顾、抚养、供养和教育,当作自己的孩子。这部法令穆斯林与非穆斯林都适用,而且只在西马适用。

谁符合资格

  • 孩子:从未结婚、未满 18 岁、住在西马;公民或非公民都可以,但要有身份证件 —— 报生纸、身份证、护照或入境准证,外国孩子的签证要够 2 年
  • 申请人:养父母其中一人必须是公民或永久居民;夫妇须有有效的结婚证件。
  • 年龄:法令给了三种资格 —— 满 25 岁且比孩子年长至少 18 岁;满 21 岁且是孩子的兄弟姐妹、叔伯舅或姑姨(血亲或姻亲);或者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或母亲。
  • 同意:须取得亲生父母或单亲母亲的同意。亲生母亲未满 18 岁的话,她的同意书必须由她的父亲或母亲、或一名年满 18 岁的兄弟姐妹联署。没有同意的话,JPN 要求 JKM 出具社会报告。

递件前,先在柜台把一个不一致的地方问清楚。法令把亲属的最低年龄定在 21 岁。JPN 的服务页面只写了「25 岁、年长 18 岁」这一条;JPN 常见问答的一题说亲属是 21 岁,同一份常见问答的另一题却说夫妇其中一人必须满 25 岁。如果你是孩子的姑姨或叔伯、又未满 25 岁,先问 JPN 它的注册官会用哪一条。

那两年

这两年,是 JPN 最没有弹性的一条。它的常见问答说,注册官不能缩短这段期间,因为那是 Act 253 定死的;而且是从孩子交到你手上的那天算起,不是从任何人签法定声明书的那天算起。 它也说,亲生父母与养父母之间的非正式协议不够 —— 法定声明书是法律要求。 能证明交接日期的那份文件,比之后签的任何文件都重要。

要带什么

  • Form JPN.AA01,申请表。
  • 孩子的报生纸正本与副本;孩子若在国外出生,另附护照副本。
  • 亲生父母的法定声明书或同意书(JPN.AA07),以及他们的身份证或护照副本(与孩子报生纸上所列的一致)。
  • 你自己的法定声明书,以及你的身份证或护照与签证,正本与副本。
  • 你的结婚证件正本与副本,以及你亲生子女的报生纸(如有)。
  • 孩子的全身照,明信片尺寸。
  • 住址证明:电费、水费或电话账单,或门牌税单。
  • 若亲生父母其中一方已去世,附死亡证副本;有薪水单的话也附上。
  • 社会福利局发出的 Form 13。

在马来西亚出生、却没有报生纸的孩子,不能从这里开始。JPN 的常见问答说,必须先办迟报出生登记;那个柜台怎么走,可以看我们的报生纸指南

聆讯与收费

每一份申请都在聆讯中决定 —— 在注册官面前面谈,出席的有养父母、孩子,以及在需要时的亲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 JPN 的常见问答说,孩子必须出席;如果已经提交了亲生父母的法定同意书,亲生父母就不必到场。 为此,注册官拥有一级推事传召与讯问证人的权力。

你可以到住家附近任何一个 JPN 柜台申请,不必回到孩子出生的州。 收费是 RM30.00,申请批准后才收。 JPN 的客户宪章没有列出领养的办理时限。

Act 253 并不禁止单身人士申请。JPN 的常见问答说,单亲母亲申请没有限制;单身父亲申请领养女孩则不获鼓励,这类个案会转交出生与死亡总注册官以及 JKM 处理。

登记之后

你拿到的是领养证书,不是报生纸 —— JPN 说,依 Act 253 办的领养只能发领养证书。JPN 也说,这份证书的效力与报生纸相同,可以用来报读学校、申请身份证和护照。

它的设计是不可逆的。JPN 的常见问答说,事实领养不能以「把孩子送回去」或「转给另一对夫妇」的方式撤销;批准之后,亲生父母也不能把孩子要回去:在民事法律上,领养是最终的。唯一的出路是依第 13(2) 条的法院命令,而法令把申请权交给总检察长,向地庭提出。 注册官若拒绝登记,第 10(5) 条不容上诉;但拒绝的理由消失之后,同一名或另一名注册官可以再予登记。

登记册上的错误,可以到任何 JPN 办事处用 Form JPN.AA03 加法定声明书(SA81)更正,收费 RM10.00。查册或索取登记册摘录则用 Form JPN.AA02,收费 RM5.00

第二条路:向法院申请领养令

《1952 年领养法令》只给西马的非穆斯林使用,而且要经过法院:高庭,或由申请人选择的地庭。聆讯闭门进行,呈交的文件保密。

法令里的条件

  • 孩子是未满 21 岁的未婚者。
  • 申请人满 25 岁且比孩子年长至少 21 岁,除非法院认定有特殊情况;或满 21 岁且是孩子的亲属 —— 兄弟姐妹、祖父母、叔伯舅或姑姨,血亲或姻亲皆可;或者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或母亲。
  • 唯一申请人若为男性,则不能领养女孩,除非法院认定存在足以作为例外措施的特殊情况。
  • 申请人与孩子都通常居住在西马。
  • 命令发出前,孩子已由申请人连续照顾至少 3 个月;申请人也须在命令发出前至少 3 个月,以书面通知州社会福利局官员自己打算申请。

须取得每一位父母或监护人、每一位有责任供养孩子的人,以及申请人配偶的同意。第 5 条容许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免除同意,例如父母曾遗弃、疏忽或持续虐待孩子,或者找不到人,或者无理拒绝同意。 发出命令前,法院必须确信:每一位表示同意的父母都明白,这道命令会永久剥夺他们作为父母的权利;命令是为了孩子的福祉 —— 并适当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而且除了法院批准的以外,没有人为这次领养给过或约定过任何金钱或报酬。

案件怎么走

申请一提出,法院就必须为孩子委任一名诉讼监护人(guardian ad litem),职责是调查孩子与申请人的情况,保障孩子的利益。 除非法院免除,申请人和每一名答辩人都必须亲自出庭。 法院也可以暂缓裁决,先发出临时令,把孩子的看管权交给申请人,作为不少于 6 个月、不超过 2 年的试行期。 命令发出后,法院的注册官须在 7 天内把核证副本送交总注册官。

到 JPN 登记命令

接着由 JPN 登记这道命令 —— 只在布城 JPN 总部办理,而且只能经养父母委任的律师楼,或经法律援助局提出。手续费 RM5.00,以汇票、支票或电子付款的无现金方式缴付,抬头写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Malaysia。 档案里要有:

  • Form JPN.AA04,由受委任的律师签名盖章。
  • 法院的原始附函,以及命令正本连同第 25(2) 条附表。
  • 孩子的报生纸正本,以及 MyKid(如有)。
  • 养父母身份证或护照与签证的副本,以及结婚证书副本,均由律师核证。
  • Form BMK-81A,附护照尺寸照片,以及一张近期 4R 彩色全家福。
  • 律师核证过的身份证副本、律师楼的附函,以及有效的执业证书。

命令改变了什么

依第 25A 条,孩子会拿到一张新的报生纸,上面不得出现「adopted」「adopter」或「adoptive」等字眼,这张证书取代原本依《1957 年出生与死亡登记法令》发出的报生纸。 遇到没有遗嘱的遗产,孩子以领养人在合法婚姻中所生子女的身份继承;第 29 条也规定,无遗嘱遗产分配法律里的「child」包括养子女 —— 谁继承什么,可以看我们的没遗嘱的遗产分配。 在婚姻法上,领养人、养子女与领养人的其他子女,都被视为在禁婚亲等之内。

这张报生纸日后遗失或损坏,可以由 JPN 总部用 Form JPN.AA04 发出摘录,收费 RM5.00;可申请的人包括养父母、养兄弟姐妹、证书持有人本人或律师楼。

法院入禀费和律师费,JPN 和 JKM 都没有公布,在司法机构网站上搜索也找不到任何关于领养的页面,所以这篇指南不列任何数字。

JKM 管的是哪几件事

两条路上都有 JKM,还有第三扇根本不是领养的门;JKM 的法令页面把两部领养法令都列为与其职权相关的法律。 除了第一周的通知,亲生父母没有同意 JPN 登记时,社会报告也由 JKM 出具 —— JPN 只在这种情况下把申请转给 JKM,不过注册官也可以视需要转介;JPN 的常见问答还说,它没有遇过孩子在转介后被带走、改由 JKM 照顾的个案。 在法院那条路上,申请人至少提前 3 个月的书面通知,也是交给 JKM。

通过 JKM 寄养

第三扇门是寄养。JKM 所说的寄养儿童,是儿童法庭依《儿童法令》第 30(1)(c)(i) 条安置给寄养父母的孩子 —— 没有父母或监护人、或被遗弃的孩子 —— 为期 2 年或到孩子满 18 岁为止,以较短者为准。 如果在这段期间内没有父母或监护人出面认领,第 30(4) 条容许法庭命令把孩子交给寄养父母或任何有意领养的人领养,并免除父母的同意。

要登上 JKM 的寄养父母名单,得通过 Sistem ANAK 在线申请:注册账户、填写资料、以 PDF 上传文件,并配合面谈和家访。 JKM 列出的条件是:公民,或住在马来西亚的非公民;申请人其中一人满 25 岁且比孩子年长至少 18 岁;已婚者须合法结婚至少 5 年,婚龄较短但有生育健康问题或晚婚的也会考虑;单身申请人可获考虑;收入足以养家;身体健康;住所合适且安全。

《2017 年儿童(以家庭为本的照顾)条例》对公民身份的规定更严 —— 须是公民或永久居民,只有孩子本身是非公民时才可以选非公民 —— 所以请先问你所在的 JKM 办事处适用哪一条。 获接纳的申请会留在名单上 2 年,可再延长 1 年;这 3 年内没有接到安置,就要重新申请。

在这些页面背后,JKM 的儿童组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改为儿童发展局(Jabatan Pembangunan Kanak-Kanak,JPKK),Sistem ANAK 网站现在挂的是 JPKK 的名字;寄养流程本身仍刊登在 JKM 的网站上。

穆斯林家庭:官方文本怎么说

这一节只转述法令和各机构说了什么,不多说一句。宗教法上的问题,请交给你所在州的宗教当局与伊斯兰法庭。

《领养法令》不适用于任何信奉伊斯兰教的人 —— 既不容许穆斯林依该法令领养,也不容许依该法令领养依伊斯兰教法属于穆斯林的孩子。《领养登记法令》没有这样的排除条文,JPN 也说明它同样适用于穆斯林和非穆斯林。

JPN 的常见问答里有两题关于宗教。穆斯林孩子不能由非穆斯林养父母领养 —— JPN 说,这条规定并非来自对此没有着墨的 Act 253,而是来自《1952 年领养登记指示手册》(Buku Arahan Pendaftaran Pengangkatan 1952)。非穆斯林孩子则可以由穆斯林养父母领养。

关于血统与命名,国家伊斯兰教法令委员会(Muzakarah Jawatankuasa Fatwa Majlis Kebangsaan)第 57 次会议于 2003 年 6 月 10 日,讨论了在领养证书和身份证上把养子女的名字与养父名字合并的问题。JAKIM 出版的汇编这样记录其决定:mana-mana anak angkat yang diangkat oleh orang Islam tidak boleh dinasabkan kepada bapa angkatnya —— 由穆斯林领养的任何养子女,不得把血统归于养父。 这项决定怎么落实到某个孩子的文件上、以及其他任何延伸问题,都请询问你所在州的宗教当局。

在沙巴,JPN 要求穆斯林申请人先向伊斯兰高等法庭取得领养令,再办登记。 至于西马,在全国伊斯兰司法部(JKSM)网站和 JAKIM 网站上搜索,都找不到逐步的领养程序,这篇指南也不自行补上。

沙巴和砂拉越另有一套

两部联邦领养法令都不适用于沙巴和砂拉越。 在沙巴,JPN 说要先按你所属的类别,向对应的法院取得领养令:沙巴原住民找土著法庭,非公民和非原住民找高庭,穆斯林找伊斯兰高等法庭。取得命令后,再交到 JPN 沙巴州总部,不收任何费用。JPN 列出的依据是《1960 年领养法令》(Sabah No. 23 of 1960)、《1961 年土著领养条例》,以及 2006 年的沙巴伊斯兰法庭领养规则。

在砂拉越,《领养法令》(Cap. 91)由州政府通过县署管理。JPN 砂拉越页面要求县署发出的领养证书正本,收费 RM3.00。 古晋省署自己的常见问答说:该法令下的「孩子」是未满 18 岁的未婚者;单身女性可以领养男孩,但年龄差须为 21 岁;单身男性只有在特殊及例外情况下才能领养女孩;领养也不会改变非公民孩子的公民身份。

领养之后:报生纸、MyKad 与公民身份

孩子最后拿到哪一份文件,取决于走的是哪一条路。依 Act 257 的法院领养令,会发出一张取代原件的新报生纸;依 Act 253 的登记,发的是领养证书,而 JPN 把它当作与报生纸同等效力。 JPN 的 12 岁 MyKad 申请页面,也把领养证书(Sijil Anak Angkat)列为可接受的文件之一。

公民身份是另一回事。「孩子的公民身份能不能通过领养决定?」JPN 的常见问答只答了一个字:不能。 孩子若不是公民,JPN 为未满 21 岁、处于特殊情况者办理的申请,依据是《联邦宪法》第 15A 条;它的检查清单接受领养证书,并要求由父母、或具亲属关系的监护人提出申请。 表格、收费,以及「特殊情况」指什么、不指什么,都写在我们的海外出生子女公民权指南里。

钱、中间人与广告:法律怎么说

有人说可以帮你「安排」一个孩子之前,有三条条文值得先知道。

  • 《领养法令》第 6(c) 条:发出领养令之前,法院必须确信,除了法院批准的以外,没有人为这次领养给过或约定过任何金钱或其他报酬。
  • 《领养法令》第 26 条:刊登广告表示父母想让孩子被领养、表示有人想领养孩子,或表示社会福利总监以外的任何人愿意安排领养,都属违法 —— 可判监禁 6 个月、罚款 RM250,或两者兼施。
  • 《2001 年儿童法令》第 48 条:参与任何以有价代价转移孩子的占有、看管或控制权的交易,属于罪行,可罚款最高 RM50,000、监禁最长 20 年,或两者兼施。该条也列明一项抗辩:如果转移是为了真诚的领养,且父母或监护人明确表示同意。

这篇指南不对任何具体安排下结论;只要牵涉到钱,签任何文件之前,先找律师或法律援助局谈。

找法律协助

JPN 列出两种登记法院领养令的方式:由养父母委任的律师楼,或法律援助局(Jabatan Bantuan Guaman,JBG)。 JBG 列出的民事援助范围包括:《1952 年领养法令》下的权利与责任、《1960 年沙巴领养法令》,以及依砂拉越领养法令进行的诉讼。《领养登记法令》不在这份清单上。

JBG 的经济审查只适用于马来西亚公民。每年经济来源 RM50,000 及以下者,缴 RM10 登记费、不需另缴分担款;较高的级别要缴分担款;超过 RM70,001 者须获部长批准。 JBG 说,申请会在不超过 3 天内处理。

要直接问 JPN,可以用 JPN 的 e-Pertanyaan(SISPAA),网址 jpn.spab.gov.my,客服热线 03-80008000。

接下来可能会变的

两部法令都很久没动过了:《领养法令》最后一次修订是 Act A1098,2001 年 5 月 2 日生效;《领养登记法令》则是 P.U. (A) 133/82,1981 年 9 月 17 日生效。 这种状态未必会持续。国会妇女、儿童与社区发展特别遴选委员会在 2023 年的报告里,规划由 JPKK 在 2024 与 2025 年修订一系列法令,其中包括这两部领养法令,并建议内政部把修正案提呈国会。 本指南核查时,下议院 2025 与 2026 年的法案清单里,没有任何修订这两部法令的法案。

Walaoeh 结论

按你将来需要的那份文件来选路,并在孩子来的第一天就开始建档。在西马,如果孩子已经或将会跟你满 2 年,JPN 登记在 JPN 柜台决定、不必上法庭,而且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只要符合上述其余条件都能走这条路 —— 个人是否符合资格,向 JPN、律师或 JBG 确认;它给孩子一份 JPN 视同报生纸的领养证书。如果你是非穆斯林,想要完整的法律转移 —— 一张新的报生纸、在没有遗嘱时以亲生子女身份继承 —— 法院那条路才是法令为此而设的,而之后的命令,JPN 只接受经律师或 JBG 提交登记。

不论走哪一条,第一步都一样,而且有期限:一周内通知 JKM。那份通知,以及随后的 Form 13,就是证明交接何时发生的文件 —— 而 JPN 的 2 年,是从交接那天算起,不是从某人签声明书那天算起。

官方页面彼此不一致的地方 —— JPN 对亲属最低年龄的说法、JKM 对寄养者公民身份的规定 —— 递件前先问清楚柜台采用哪一条。

常见问题(FAQ)

  1. 穆斯林可以在马来西亚领养孩子吗?

    在西马,可以依《1952 年领养登记法令》(Act 253)到 JPN 登记,JPN 说这部法令同样适用于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法院领养令的路线,即《1952 年领养法令》(Act 257),不适用于任何信奉伊斯兰教的人。JPN 的常见问答说,穆斯林孩子不能由非穆斯林养父母领养。国家伊斯兰教法令委员会在 2003 年 6 月 10 日决定,由穆斯林领养的养子女不得把血统归于养父。在沙巴,JPN 要求穆斯林申请人向伊斯兰高等法庭申请。

  2. 孩子要跟我们住多久,才能登记领养?

    依 Act 253 到 JPN 登记,须连续照顾至少 2 年。JPN 从孩子交到你手上的那天算起,不是从法定声明书签署的那天算起,并说注册官不能缩短这段期间。走法院那条路的话,命令发出前孩子须已由你照顾至少 3 个月,你也须在命令发出前至少 3 个月书面通知州社会福利局官员。

  3. 在马来西亚领养孩子要花多少钱?

    JPN 在批准 Act 253 登记后收 RM30.00,在布城总部处理法院领养令收 RM5.00。法院与律师费用,JPN 和 JKM 都没有公布。法律援助局涵盖《领养法令》相关事务;每年经济来源 RM50,000 及以下的公民,缴 RM10 登记费、不需另缴分担款。

  4. 被领养的孩子会拿到新的报生纸吗?

    只有法院领养令(Act 257)才会:新证书取代原件,而且不得出现 adopted、adopter 或 adoptive 等字眼。JPN 登记(Act 253)发的则是领养证书,JPN 说它在报读学校、申请身份证和护照时与报生纸效力相同。

  5. 领养会让孩子成为马来西亚公民吗?

    不会。JPN 的常见问答说,孩子的公民身份不能通过领养决定。对于未满 21 岁、处于特殊情况的人,JPN 另有一项依《联邦宪法》第 15A 条的申请,其检查清单接受领养证书。

  6. 我们非正式地接了亲戚的婴儿回家,法律要求我们做什么?

    JPN 说,领养孩子而不登记并不违反任何法律,但登记能让领养在法律上获得承认。另外,《2001 年儿童法令》第 35 条规定,把孩子接到自己照顾之下的人、以及把孩子交出来的人,都必须在一周内通知 JKM 的保护官。不通知的话,可罚款最高 RM10,000、监禁最长 5 年,或两者兼施。

资料来源

这里的每一个数字都来自马来西亚官方来源,全部在 2026923 日抓取并读过。JPN 的英文服务页面是机器翻译,所以引文取自马来文页面;法令引文取自总检察署的英文文本。

关于这篇指南。由一个独立的马来西亚人写成,并按排程对照官方来源核实。这里写的是规则本身,不是法律、税务、理财或医疗意见 — 马来西亚的费用、门槛与表格都会变,而且未必事先公告。在你依赖这里任何一个数字之前,请先向官方机构或持牌专业人士确认。

这篇谁写的

Jeff Ng 是 The Walao Eh 的作者,人在马来西亚。这里每一篇都从一件马来西亚人真的要办的事写起,对照官方来源而不是论坛 —— 更新驾照、租约盖印花、算清楚一个补助到底给多少 —— 而且每一篇都按排程回去对官方来源,不是等谁想起来才改。他不是律师、会计师或持牌财务顾问:凡是牵涉到你的钱或权利的规则,文章都会附上出处的官方页面,让你自己核实。